9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拴仓、副主任桂福生带领部分委员、相关委室负责人组成的调查组,对我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调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县煤炭管理局、县农村信用联社、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实地察看,现场听取部门、单位负责人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汇报,查看资料案卷,座谈交流意见,了解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下午,调查组在县人民检察院五楼会议室召开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汇报座谈会。闫永江检察长从工作情况、做法经验、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等方面作了详细汇报,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了补充说明;乡镇、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预防主体部门负责人结合实际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发言;各位委员询问交流,建言献策,提出加强警示教育、完善制度机制、落实监督责任、推行政务公开等建议。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拴仓、副主任桂福生分别作总结性讲话。
党拴仓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率先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拓展预防范围、加强重点工程和民生领域监督等取得的显著成绩,指出当前预防职务犯罪体制机制缺失、监督手段宽泛等问题,要求县人民检察院和预防主体部门牢固宗旨意识,恪守依法行政,抵制利益诱惑,明晰职责,严格监管,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甘当清廉表率,廉政为民,以实际行动为建设法制澄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桂福生在讲话中阐释了职务犯罪的概念内涵、表现形式,县人大、检察院、部门单位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各自应履行的职责义务以及开展工作应坚持的基本方针,要求部门单位“一把手”要依法行政、以身作则,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警钟长鸣、遵纪守法,练好内功、提升能力。
闫永江在讲话中表示,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人大决定,梳理调查组的意见和建议,立足职能,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预防职务犯罪中的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