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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荣举一行来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5-06-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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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荣举一行莅临澄城,对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鹏毅,县政府副县长卢林陪同。
  上午,王荣举主任一行先后深入寺前镇工商所、寺前镇北街村12315申诉举报站、华元购物中心消费维权服务站、世纪美辰消费者维权服务站等地,现场查看和询问消费者维权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

    下午,检查组在丰圆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汇报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耀才主持会议,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工商局、县法院、县教育局、县质监局、县文广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食药监局、县物价局、县农机局、县商务局、县质监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先后听取了副县长卢林所作的《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鹏毅所作的《关于检查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检查组各位委员就设立村组联络站、解决人员老化问题、形成消费维权合力、处理消费投诉中的困惑、开展消费者维权工作进行了探讨交流,提出许多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结束时,王荣举主任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县消费维权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澄城是在贯彻实施新《消法》上取得了“一见四亮五有”的新经验,即:全县从上到下见平台,亮牌子、身份、职业、通讯联络,有投诉登记册、投诉渠道、投诉处理、投诉调解台账、投诉结果登记;县人大执法检查具体深入,执法报告客观实际,建议准确,贴合实际;相关执法部门在践行中创新,在创新中见效,在见效中凝聚民心。他要求,澄城县要充分挖掘开展新《消法》中的成功做法,形成值得推广的典型经验。他强调,国家把食品安全和百姓生活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作为基层法律监督机关和法律实施部门,要认真研究新《消法》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市场监管缺失、执法主体多元化、适应法律难操作、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维权意识淡漠、法不责众、诚信缺失、利息驱动制假售价、消费者给商家提供机会、普法学法单一、权力维护范围过窄、商品房买卖及物业管理不适应等问题,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研究,推动消费维权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