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9日澄城县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澄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决定,
任命:
苑 林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苏潘荣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成生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成永生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百良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杜勤发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金孝弟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立文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杜常红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建荣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党茂荣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亚楠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权佩丰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田军孝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韩志敏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谢改明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梁俊斌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金西民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军盈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解明奇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关会贤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 鑫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白江涛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薛振华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红军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锋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鱼丽君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耿小龙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西峰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雷小红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贾焕侠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曦敏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秦积发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信国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化民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吕根来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中卯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建民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俊田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樊润仓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镇玺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刚锁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秀茸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曹杨民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郝来潮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永德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