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是尊重人大代表的需要。人大代表是一种职务,代表人民行使权力,提出议案建议是其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这些建议往往就是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注的问题,代表了人民的愿望。将代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彻底解决好,就是对人大代表的尊重,有助于增强代表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对条件成熟但没有解决或不能及时解决的要说明原因,明确解决时限,同时要针对过失错误或不作为的行为进行问责,让人大代表的建议不能成为一纸空文,不能让人民群众的呼声石沉大海,这样才能调动人大代表行使职权的积极性,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
问责是负责于民的需要。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益。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是人民群众最现实、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人民群众内心最强烈、最热切的期盼和愿望。引入问责机制,跟踪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督促其整改与落实,督促解决好代表的议案建议,就是解决了人民群众的燃眉之急和后顾之忧,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将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变成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期盼实现的现实。
问责是约束承办部门行为的需要。近年来,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总体是好的,但重答复、轻落实,重过程、轻结果,重满意率、轻解决率的现象仍然存在,完全置人大及其代表权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于不顾,走形式,搞花架子,致使一部分代表议案建议成为空头支票,践踏了人大代表的尊严,践踏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严重挫败代表履行职权的积极性,影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望的良夙。引入问责机制,规范承办部门行为,转变承办部门作风,对承办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提供一种刚性约束,凡是不能按时解决和答复、违反事实的办理结果都要对其主要负责人采取一些刚性监督手段进行问责问政,以约束其行为,增强其责任感,提升办结率,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答复。